本站讯 近日,河南省科学技术厅、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公布 2025 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》(豫科〔2026〕111 号),开封大学在本次参评单位中获评 “合格” 等次。自 2020 年度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启动以来,学校已连续六年顺利通过该项省级绩效评价,是全省为数不多持续参评且连年获评合格等次的高职院校。


长期以来,我校持续推进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,不断健全管理制度、优化共享服务、盘活科技资源,在科研条件平台建设、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培育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久久为功,相关工作成效得到省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。本次再次获评合格等次,标志着学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稳步迈向新台阶,为持续增强科技社会服务能力、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。
(新闻发布 郭犇)